2016-03-10 15:47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设计咨询合同管理要点
职责管理
依据项目复杂程度,作为委托人的项目业主或建设单位以及设计咨询人均可以成立专门的设计咨询管理机构,明晰职责,专门或牵头进行设计咨询管理。
委托人的职责应当包括如下方面:
①根据咨询合同约定,要求设计咨询人按时限进行设计文件审核,提交咨询报告;对咨询报告的深度、完整性、准确性进行评估。
②对咨询意见持异议的,应当组织设计人和咨询人双方进行协调沟通,努力将问题解决在咨询阶段。经协调沟通不能解决的问题,由委托人组织、专家论证,涉及变更初步设计批复意见的,应报当地规划部门审定后方可修改设计。
③督促设计人根据咨询审核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
④对咨询人及其工作实行统一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咨询人的职责包括如下方面:
①编制本咨询项目的《设计咨询大纲》和《咨询实施细则》,《设计咨询大纲》通常应报委托人批准后实施。
②主要咨询人员调整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亦应按委托人要求及时更换不称职的咨询人员。
③依照约定时限完成设计文件审核,提交咨询报告;对咨询报告深度、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④重大咨询意见须及时与委托人沟通。
⑤委托人需要对咨询合同约定的设计咨询范围、咨询内容、咨询进度和服务期限进行调整时,咨询人应予接受,且不应降低设计咨询整体质量。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咨询合同。
⑥设计咨询人根据咨询合同的约定或者委托人的要求跟踪咨询意见的落实情况。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