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4 14:12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2016年招标师合同管理知识点
租船运输
租船运输又称不定期船运输,它与班轮运输有很大差别。
在租船运输业务中,没有预定的船期表,船舶经由航线和停靠的港口也不固定,须按船租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来安排,有关船舶的航线和停靠的港口、运输货物的种类以及航行时间等,都按承租人的要求,由船舶所有人确认,运费或租金也由双方根据租船市场行情在租船合同中约定。
租船运输一般适用于大宗货物的运输。
租船运输的方式包括下列三种:
A.定程租船(Voyage Charter)又称航次租船,是指由船舶所有人负责提供船舶,在指定港口之间进行一个航次或数个航次,承运指定货物的租船运输。
B.定期租船(Time charter)又称期租船,是指由船舶所有人将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供其使用一定时期的租船运输。
C.光船租船(Bareboat Charter)光船租船是船舶所有人将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一个时期,但船舶所有人所提供的船舶是一艘空船,既无船长,又未配备船员,承租人需要自行安排船长、船员,并负责他们的给养和船舶营运管理所需的一切费用。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