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括:
①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在其设计资质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设计,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②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③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④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⑤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⑥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⑦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⑧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⑨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