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学习
建设工程教育网

APP学习更便捷

建设工程教育网

微信公众号

010-82326699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并回复安全工程师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中级安全工程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处罚

2019-03-29 18:42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19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火热备考中,现为大家提供2019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相关知识点,希望能帮助大家在复习中有一些参考。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五章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1.对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擅自进行生产的,转让、冒用或伪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技术装备处原处长刁岷案就是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条例》规定受到刑事处罚的典型。

报考指南

安全工程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20-7月10日

  • 大纲 / 教材

    预计6月公布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10月26、27日

  • 考 试 成 绩

    考后2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左右

阅读排行

安全
  • 免费试听
  • 免费直播
  • 免费题库
林轩 建筑施工 教材精讲免费试听 免费试听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

网站地图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