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学习
建设工程教育网

APP学习更便捷

建设工程教育网

微信公众号

010-82326699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并回复安全工程师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中级安全工程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考点: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权利

2017-09-01 15:53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17年安全工程师考试已进入备考期,为帮助2017年安全工程师考生顺利备考,建设工程教育网为各位考生整理了安全工程师高频考点,同时,建设工程教育网安全工程师辅导班已经开通,各位考生可以随报随学,购买2017年安全工程师网课免费赠送一期网课及移动课堂,不怕网课不够看!立即报课>>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考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权利

  本法第7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本法第57条(本条在“从业人员权利与义务”中列出)也对工会在安全生产方面权利作出了规定:

  第一款: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第二款: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第三款: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工会法》第26条规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都对工会在安全生产方面权利有规定。

  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知识点和老师视频,快来加入2017安全工程师复习战队吧!跟着老师高效备考,快人一步,点击即刻备考起航>>

本文是建设工程教育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建设工程教育网。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Toffee

报考指南

安全工程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20-7月10日

  • 大纲 / 教材

    预计6月公布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10月26、27日

  • 考 试 成 绩

    考后2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左右

阅读排行

安全
  • 免费试听
  • 免费直播
  • 免费题库
林轩 建筑施工 教材精讲免费试听 免费试听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

网站地图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