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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知识点:分立合并转让的工伤保险责任

2016-09-19 14:13   来源: 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情况时有变化,所以依法明确某些情况下工伤保险责任的承担者,对于保障职工享有工伤保险待遇非常重要。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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