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知识点:职业卫生医师和护士配备
依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管理措施,加强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医师和护士;不具备配备专职的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医师和护士条件的,应当与依法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合同,由其提供职业卫生服务。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20-7月10日
大纲 / 教材
预计6月公布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10月26、27日
考 试 成 绩
考后2个月左右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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