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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相关法律知识点:行政处罚的设定

2014-04-16 11:05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学员问题】什么是行政处罚的设定?

【解答】1.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2.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3.地方性法规可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4.部门规章设定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和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授权国务院规定罚款的限额,国务院规定部门规章设定罚款的行政处罚的数量为3万元以下。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照上述规定,设定行政处罚。

5.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上述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6.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为了防止乱设行政处罚的现象,行政处罚法禁止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设定行政处罚。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风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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