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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关于2005年度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年检的通知

2005-10-28 15:25    【  【打印】【我要纠错】

各市、州造价(定额)管理站、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根据我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05年12月31日资格印章到期的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简称“专业人员”)进行资格年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工作(一)此次年检范围为2005年12月31日资格印章到期的专业人员。

  (二)此次年检工作统一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工作按管理分工进行: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省、部属单位专业人员的年检;各市、州造价管理站负责本地区所属单位专业人员的年检初审。

  (三)此次年检与继续教育培训同时进行;参加此次年检的专业人员均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办理年检手续。

  (四)专业人员所在单位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业绩考核登记表(见附件)的要求,认真填写2003、2004年度业绩考核相关内容,不得弄虚作假。专业人员应在继续教育培训前将业绩考核登记表由所在单位按管理分工,到省、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办理年检手续。各市、州造价管理站应在专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前将审核结果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五)此次年检的主要内容:

  1、专业人员负责编、审或咨询的工程造价成(结)果的误差;

  2、专业人员是否连续两年以上脱离工程造价岗位(包括死亡);

  3、专业人员是否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执业;

  4、专业人员是否超越执业范围从事造价业务活动或出卖证书及印章;

  5、专业人员是否有不如实填报业绩考核登记表,不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年检和管理等行为;

  6、专业人员是否有伪造、涂改资格证书和资格印章,违犯职业道德、营私舞弊,泄露标底等行为。

  7、专业人员是否取得我省2005年度工程量清单计价培训合格证书。

  (六)参加年检的专业人员报到时必须交回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和资格印章。变更单位的专业人员,需持原单位和新单位介绍信。

  二、凡2004年12月31日及2005年12月31日资格印章到期的专业人员,未参加2005年度工程量清单计价培训的专业人员,务必于2005年11月15日前到省建设工程造价协会报名参加培训。不参加培训的专业人员,将按照《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注销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及印章。

  三、其他事宜: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5年10月31日——11月20日止报名地点: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协会(兰州市金昌北路101号 广武门什字西北角)报名。

  联系人:王 婕    联系电话:8829900 8732667(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将于2005年11月21 日开始;培训地点报名时另行通知。已参加工程量清单计价培训但测试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务必于11月25日上午8:30—11:30到培训点参加补考,补考合格后,补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三)培训费用:每人每期培训费400元,食宿自理。

  附件: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绩考核登记表

二00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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