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端治理主要措施:
(1)废水处理:三级(预沉+生化+化学絮凝)。废水排放达到《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92)表3的一级标准,色度不超过GB8978—88的一级标准最高限值50(稀释倍数)。
(2)污水排放:离岸深海(水下15m)排放。
(3)烟气烟囱排放:碱炉100m、动力锅炉80m、石灰窑炉60m.
(4)废气排放筒排放:碱回收熔融物溶解槽废气,其他如:化学分厂含Cl2、C102、HC1、S02等工艺废气。
(5)静电除尘:控制碱回收炉碱尘、石灰窑炉石灰尘、动力锅炉烟尘。
(6)脱硫:热电站多燃料锅炉可进行炉内脱硫。
(7)尾气吸收洗涤:如化学分厂车间工艺废气。
(8)焚烧:多燃烧锅炉烧掉所有木质性废料,并可焚烧干度30%以上的有机性污泥;化浆及碱回收车间不冷凝恶臭气体送石灰窑焚烧(恶臭污染物厂界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9)固体废弃物做到分类处置/处理。
污染物排放可以实现达标排放,但化学分厂电解食盐车间Cl2尾气排放管高度应在25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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