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备考资料:解除权的行使
2019年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备考资料:解除权的行使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当事人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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