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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单位的法律责任-建设工程基本理论和法规考点

2019-08-07 10:53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0年监理工程师备考已经开始,建设工程教育网为考生准备了监理工程师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考点,希望考生能够跟着小编的步伐,一起备考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同时,也希望大家保持一个好的心态,坚持每天学习,不要松懈,相信大家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一定可以取得一个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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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单位的法律责任

(1)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履行职责】

“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意犯错】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揽活有过错】

(2)【揽活有过错、按监理酬金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改正,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1)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

2)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2017-4】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将被处以合同约定监理酬金( )的罚款。

A.2倍以上5倍以下

B.3倍以上5倍以下

C.1倍以上3倍以下

D.1倍以上2倍以下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程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改正,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1)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2)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参见教材P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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