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组申报其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资料(包括等级、能力、经历、信誉、技术力量、施工人员人数及技术级别、施工机具、管理系统、财务情况、应持证上岗人员证件等)及分包合同,请项目监理组审查。
2.如发现所报的分包单位资质资料有伪造不实情况,或在实际工作中认为分包单位不具备承担分包工程的能力,可提出辞退分包单位,施工总包单位应予执行。
3.未经项目监理组审核同意的分包单位,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分包单位资质审核程序见附录一《分包单位资质审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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