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园林植物进场后,施工企业必须填写《材料、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单》。
2、施工企业对进场的园林植物材料采用随机抽样方法,选择一定比例植物进行质量评定并将结果填入《植物材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及时将报验单和质量评定表报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
3、监理工程师接到上述材料后,携带量具及时进行复检。
1)检查数量:乔灌木按数量抽查10%,乔木不少于10株或全数;灌木不少于20株或全数,每株为一个点;草坪、草本地被按面积抽查3%,3M2为一个点,但不少于3点;花卉按数量抽查5%,10株为一个点,但不少于5点;
2)专业监理工程师将检查的结果填入《xx新县城6、7、8绿化工程苗木清单》;
3)复检中发现有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植物材料,立即通知施工企业将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植物材料自行处理,坚决退回并补足优良植物材料;
4)项目监理部及时将《材料、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单》、《植物材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连同《xx新县城6、7、8绿化工程苗木清单》递送建设单位;
5)对大批量的色块灌木,除了按规定抽检的数量外,专业监理工程师也可以采取旁站的方法,对数量进行复查,还可以抽查一定数量的植物材料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6)对大树(胸径15CM以上的常绿树,25CM以上的落叶树)或特大树木,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采取事前控制,深入苗源地考察、指导选苗、号苗、起苗、包扎、装运等工作;对不符合质量规格要求的植物材料进行严格控制,严格把关,严禁任何不合格的苗木进场;
7)对大树或特大树监理部都要对其株株测定,并按不同标段分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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