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施工图纸,按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第4节的要求进行监理。
2、严格核查用于墙体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
3、核查用于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4、要求对墙体节能采用的保温材料和粘结材料,进场时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5、检查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前的基层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办理隐蔽验收记录。
6、检查墙体节能工程各层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照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办理隐蔽验收记录。
7、检查内容:见GB50411——2007第4节的4.1.4条内容。
8、检查方法:直观鉴别或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核查隐蔽验收记录,用2M靠尺、塞尺、观察、拉线尺量检查。
9、检查数量:见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4.2.1条至4.2.15条和GB50300—2001系相关规范规定。
10、验收程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写《墙体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和A7《工程报验单》报监理,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各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签署相关文件;验收不合格,签返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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