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修期的起算
按承包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或按工程项目移交生产交接证书中注明的保修起算日期。
2、保修期的延长
若保修期满后仍存在施工期的施工质量缺陷未修复或有其他约定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与承包单位协商后,做出相关工程项目保修期延长的决定。
3、保修期的终止
保修期或保修延长期满,承包单位提出保修期终止申请后,项目监理机构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或重建的工程进行验收,合格后,保修期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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