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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DIC合同里面关于竣工结算的问题

2013-08-06 17:04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提问】如果一个工程分四期付款,最后一期正好是竣工结算的时候,支付的金额小于期中支付证书规定的最小限额,请问还支付吗?例如:工程总价100万,保留金5万,期中支付证书规定的最小限额是15万,最后一期还有10万没给,那监理工程师还开具支付证书?

  【回答】学员bing325,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好,这里有几个问题,首先施工单位一般是尽力赶工期的。如提问所述,我们分为4段支付,那么每一段中,我们承包商完成了多少,工程款依照约定或者依法扣除之后,才会签证多少。好比说这个阶段完成的量少于了最小限额,那么就累计到下一个阶段。工程款的分段支付必然会出现最后一段工程款支付和所谓的结算重合在一起。

  但是一般来说不会出现累计到最后一个阶段,倘若出现了第三个阶段完成量十分多,以至于导致最后一个阶段完成的实际量小于了限额,在完成合同的量的前提下,那么照样签证。和结算一起,付清价款。

  ★问题所属科目: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经济

责任编辑:向日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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