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建资讯及资料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一级建造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2014一级建造师管理知识点:竣工验收备案

2014-03-27 18:52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竣工验收备案:

  我国实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均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备案。

  (1)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备案。

  (2)备案部门在收到备案文件资料后的15日内,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工程,在验收备案表上加盖“竣工验收备案专用章”,并将一份退建设单位存档。

  (3)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以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2)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3)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责任编辑:玛门

阅读排行

更多
招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