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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杭州市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22日-7月6日

2011-06-08 18:39  来源:培训考试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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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文件

杭人考〔2011〕34号

关于做好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事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1〕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11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10月15日至16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一)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

  10月15日

  上午9:00-11:30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10月16日

  上午9:00-11:30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下午2:00-4:30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

  (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

  10月15日

  上午9:00-11:30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2:00-4:30房地产经纪概论

  10月16日

  上午9:00-11:30房地产经纪实务

  下午2:00-4:30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二、报考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下列相应条件者,可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

  1、报考房地产估价师的条件: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经济、投资经济、房地产价格管理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

  2、报考房地产经纪人资格的条件: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二)对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并需要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三)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年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该项考试。

  三、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中的《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2科目分别由客观题型和主观题型组成,客观题型部分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型部分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规定的位置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考生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6月22日至7月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88396652(传真)。

  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写的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7月5日至7日,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区、县(市)人事局进行报考条件审查[联系电话见培训考试网(网址:www.ttt.gov.cn)首页“考试资讯”栏目中的“各区、县(市)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审查点”].

  杭州市直属单位报考人员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由单位统一到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杭州市文晖路97号杭州人才大厦,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考人员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经纪业务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报考房地产经纪人并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人员,还须提交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各区、县(市)人事局必须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的房地产估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在复印件上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统一整理、汇总报名资料,填写好《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3)后,一并于7月11日前报至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71-85456079,文件下载网站:培训考试网(www.ttt.gov.cn)。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7月22日至3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10月12日至14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六、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5元;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85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放。

  七、教材征订。教材征订由省建设厅干部学校负责,联系电话:0571-89968612,88867854.

  八、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打印考试成绩。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影响大,涉及面广,备受社会关注。各区、县(市)人事和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

  1.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经纪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2.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3.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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