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程序或步骤
7.1物业接管计划的提出
7.1.1项目总经理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接管日期前,从项目各部门抽调人员,成立物业接管小组,并委任小组组长。
7.1.2小组组长拟定物业接管计划并报项目总经理审批,物业接管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7.1.2.1物业接管验收项目清单;
7.2.2.2小组人员分工;
7.2.2.3接管日程安排;
7.2.2.4其他(如提前介入在建工程验收等)。
小组组长拟定接管计划时应注意,图纸资料应至少提前于该实物移交七天完成验收并归档。
7.1.3项目总经理批准的接管计划由小组组长组织执行。
7.2图纸资料的验收
7.2.1负责图纸验收的责任人应按计划规定的时限完成图纸资料的清点和校对工作,认为缺少有关资料时,应向移交单位索取。
7.2.2应予验收的文档资料一般应包括:
7.2.2.1全套工程竣工图纸(含小区规划图);
7.2.2.2机电设备使用说明书,随机资料、工具等;
7.2.2.3机电设备购销合同(复印件);
7.2.2.4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7.2.2.5电梯使用许可证;
7.2.2.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2.2.7供水、供电的指标批文;
7.2.2.8供气系统验收证明(含指标批文);
7.2.2.9消防系统验收证明;
7.2.2.10其他资料。
7.2.3验收责任人填写《房屋及共用设施验收记录表》和《房屋及共用设施清单》,并与移交单位人员共同核实无误后,双方签字,即完成验收。
7.2.4《房屋及共用设施验收记录表》和《房屋及共用设施清单》由验收责任人交
接管小组组长审阅后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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