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考试《生产技术》:矿山水害及其防治技术
四、矿山水害及其防治技术
(三)矿井防治水技术措施
5.矿山排水
(2)煤矿。
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
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20 h内排出矿井24 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和其他用水)。
备用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 h内排出矿井24 h的最大涌水量。
检修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可在主泵房内预留一定数量的水泵位置。
必须有工作、备用的水管。工作水管的能力应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 h内排出矿井24 h的正常涌水量。
工作水管和备用水管的总能力,应能配合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在20 h内排出矿井24 h的最大涌水量。
(四)矿井水灾的预测和突水预兆
2.矿井突水预兆
(1)一般预兆
1)煤层变潮湿、松软;煤帮出现滴水、淋水现象,且淋水由小变大;有时煤帮出现铁锈色水迹;
2)工作面气温降低,或出现雾气或硫化氢气味;
3)有时可闻到水的“嘶嘶”声;
4)矿压增大,发生冒顶片帮及底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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