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 (熟悉)建设项目合同的特性
由于建设项目本身固有的特点,建设项目合同除具有一般合同共有的特征外,还具有以下特性。
(1)合同主体的合法性
经过政府有关部门审查
具有相关资质等级
并经登记注册和领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才具有签订建设项目合同的资格
(2)建设项目合同是由多个合同组成的合同体系
(3)建设项目合同标的特殊性。建设工程产品具有
固定性,不可流动性
独立性
不可重复和多样性
需要单个完成等特点。
(4)合同形式的规范性:书面形式。合同样本或示范文本
(5)合同监督管理的严格性
3.1.2(掌握)建设项目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就是按照建设项目合同的规定对项目建设进行管理和控制。
(1)建设项目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最主要的依据和手段
(2)建设项目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
(3)建设项目合同是双方权利和义务平衡的保证
(4)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在建设项目管理中处于中心地位
(5)建设项目合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解决争议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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