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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备考指导(12)

2012-03-22 16:10  来源:  字体:  打印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

  所含的检验批质量均应合格;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

  所含分项工程质量均应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有关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

  ⑴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应验收合格;

  ⑵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⑶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⑷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⑸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验收时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1)经返工重做,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5)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布工程、单位(子工程),严禁验收。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责任编辑:向日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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