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建资讯及资料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一级建造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整理(6)

2012-11-27 16:42  来源:  字体:  打印

  掌握合同担保的形式

  一、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担保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

  保证合同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保证的方式;

  (4)保证担保的范围;

  (5)保证的期间;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重点解析】

  1.应当注意保证合同的主体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而没有债务人。

  2.保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责任编辑:淘淘

阅读排行

更多
招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