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补办及失效注册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和《关于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补办工作的通知》的通知,2012年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已经结束,但目前,仍有部分造价工程师逾期未办理延续注册。为不影响这部分造价工程师的执业,现将延续注册时间延至2013年4月20日,具体要求详见“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对此次逾期仍未办理延续注册的人员(详见附件),建设部将根据《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150号令)的相关规定,予以失效处理。
联系人:顾伟敏
联系电话:54614788-5106
附件: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过期人员名单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受理服务中心
二○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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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名 时 间
6月26日-7月15日
大纲 / 教材
每年7、8月左右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10月19日、20日
考 试 成 绩
考后2-3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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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公布后1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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