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管理条例》中建立的十项基本制度是什么?
(一)告知制度。
(二)业主委员会备案制度。
(三)招标投标制度。
(四)承接验收制度。
(五)保修责任制度。
(六)资质管理制度。
(七)人员资格制度。
(八)交接制度。
(九)报告制度。
(十)专项维修资金制度。
二、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物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
(二)公平竞争的原则。
(三)业主至上的原则。
(四)统一管理的原则。
(五)权责分离的原则。
(六)专业和高效的原则。
(七)经济合理的原则。
(八)依法管理的原则。
三、专项维修资金的主要来源是什么?
(一)商品住房的专项维修资金由购房者按照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专项维修资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二)公有住房售后的专项维修资金来源于两部分:
1、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该部分资金属售房单位所有。
2、购房者按照购房款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专项维修资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专项维修资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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