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关于领取造价工程师延续、变更、初始注册发票的通知
深圳市关于领取造价师延续、变更、初始注册发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或个人:
2010年3月4日前办理的造价工程师延续、变更、初始注册收费的发票已从广东省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回。从即日起请带上收款“收据”到本协会秘书处领取。
特此通知
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
二O一O年三月八日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6月26日-7月15日
大纲 / 教材
每年7、8月左右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10月19日、20日
考 试 成 绩
考后2-3个月左右
合格证领取
成绩公布后1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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