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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安全工程师《案例分析》:危险、危害因素控制

2010-08-11 11:23  来源:  字体:  打印

  危险、危害因素控制的基本知识

  采取有效的危险、危害因素控制措施可以很好地预防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

  一、事故预防对策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一)事故预防对策的基本要求

  采取事故预防对策时,应能够:

  (1)预防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和危害因素。

  (2)排除工作场所的危险和危害因素。

  (3)处置危险和危害物并减低到国家规定的限值内。

  (4)预防生产装置失灵和操作失误产生的危险和危害因素。

  (5)发生意外事故时能为遇险人员提供自救条件的要求。

  (二)选择事故预防对策的原则

  1. 事故预防技术措施

  设计过程中,当事故预防对策与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宜优先考虑事故预防对策上的要求,并应按下列事故预防对策等级顺序选择技术措施:

  ①直接安全技术措施。生产设备本身具有本质安全性能,不出现事故和危害。

  ②间接安全技术措施。若不能或不完全能实现直接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为生产设备设计出一种或多种安全防护装置,最大限度地预防、控制事故或危害的发生。

  ③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间接安全技术措施也无法实现时须采用检测报警装置、警示标志等措施,警告、提醒作业人员注意,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或紧急撤离危险场所。

  ④若间接、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仍然不能避免事故、危害发生,则应采用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和个人防护用品等来预防、减弱系统的危险、危害程度。

  在实际工作中上述措施常常是综合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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