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代理人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土地代理人 > 复习指导 > 正文

土地代理人知识点:所有权的权能——收益

2014-06-12 14:28 来源:来源于网络 打印 | 收藏 |
字号

| |

  收益

  收益是指收取由原物产生出来的物质利益。

  所谓由原物产生出来的物质利益,是指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因自然规律而由原物生产出来的或者以物的用途而收获的物质利益。天然孳息也可以是人工的,但由人工产生的物质利益不是产生于对出产物的改造加工。法定孳息,是依法由法律关系产生的物质利益,如房屋租金、借贷利息。应当注意,法定孳息是由他人使用原物而产生的,自己利用财产获得的收益和劳务报酬不属于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未与原物分离之前,只能由原物所有人所有。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产生以后,如果法律或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由原物所有人所有。如果原物已移转占有,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孳息也可以由产生孳息时的合法占有人所有。

  收益权可以与所有权分离。例如,所有人让与占有权、使用权和部分收益权,而保留处分权和部分收益权。

班次推荐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经典班次组合 专家在线答疑!

特色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特色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精品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精品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名师定期直播 一对一跟踪教学

实验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实验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3套预测题+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大数据分析小灶教学 私人定制服务!

定制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定制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以知识点为单元 十分钟一堂课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报同科目辅导 享7折优惠!

最新资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