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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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代理人知识点:所有权的权能——使用

2014-06-12 14:27 来源:来源于网络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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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

  使用,是指根据所有物的性质和用途,在不损毁所有物或变更其性质的情况下,为满足生产和生活的需要而对所有物加以利用。例如,以房屋供自己居住,衣服供自己穿着。使用只为事实上的作用,而不涉及收取天然孳息。

  使用权可以和所有权发生分离;非所有人可依法律规定或与所有人的约定取得物的使用权;如果使用人因使用不当而致使用物毁损灭失时,则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应当注意,要将作为所有权权能之一的使用权与作为他物权的使用权(如我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区别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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