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条件:
一级资质,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二级资质,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三级资质,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单多选)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