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基础知识
一、概述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人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过程。
合同订立的形式:合同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的表现形式,是合同运营的载体,具体形式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其他。
合同订立的程序分为要约和承诺
1.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生要约的一方当事人叫要约人,另一方叫受要约人。
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一方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建议中含有“仅供参考”、“以我方最后确认为准”等字样的,
为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不受法律保护。
2.承诺
(1)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对要约的无条件全部同意
(2)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存续期间内作出。
(4)合同生效的条件:
①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
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的
③承诺必须对要约有效期有期限
承诺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要约不能带有强迫对方承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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