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学习
建设工程教育网

APP学习更便捷

建设工程教育网

微信公众号

010-82326699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造资讯及资料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一级造价工程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共同延误事件工期索赔

2019-06-04 14:45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备考进行时,建设工程教育网为考生整理了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中《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相关知识点的内容,供大家复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快掌握所学知识。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免费试听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免费试听

  共同延误事件工期索赔:

  同一时间范围内共同发生包含不同方责任的延误事件,分析事件发生责任时应采取“横道图”分析方法。应注意:

  (1)首先判别造成工期拖期的“初始延误”责任者,在“初始延误”发生作用期间,其他并发延误者不承担责任(一般采用横道图分析,每种延误责任发生过程单独用一横道线表示)

  (2)“初始延误”者为业主。则在业主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商可得到工期补偿,费用补偿应注意区分延误后果为增加工程量和窝工的区别。

  (3)“初始延误”者为不可抗力因素时,承包商在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期只能得到工期补偿 .

  比例计算:

  1、增加工作是否为关键工作,有无总时差。

  2、该工作增加时间为:工程量/工作效率。

  3、将该工作增加时间与总时差做比较。

报考指南

一级造价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6月26日-7月15日

  • 大纲 / 教材

    每年7、8月左右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10月19日、20日

  • 考 试 成 绩

    考后2-3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成绩公布后1个月左右

阅读排行

  • 免费试听
  • 免费直播
  • 免费题库
门金瑞 一级造价师《土建计量》零基础预习 免费试听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

网站地图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