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实施与监管办法-第五章 附则
河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制度实施与监管办法
(试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印发之前在我省取得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以及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效用不变。
第三十条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6月26日-7月15日
大纲 / 教材
每年7、8月左右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10月19日、20日
考 试 成 绩
考后2-3个月左右
合格证领取
成绩公布后1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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