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知识点:合同担保
(一)承包商提供的担保:
承包人签订合同时应提供履约担保,接受预付款前应提供预付款担保。分为企业法人提供的保证书和金融机构提供的保函两类格式。保函均为不需承包商确认违约的无条件担保形式。
1.履约担保的保证期限:履约保函应担保承包商圆满完成施工和保修的义务。
2.业主凭保函索赔: 由于无条件保函对承包商的风险较大,因此通用条件中明确规定了4种情况下业主可以凭履约保函索赔,其他情况则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对待。
(二)业主提供的担保:
业主提供的支付保函担保金额可以按总价或分项合同价的某一百分比计算,担保期限至缺陷通知期满后6个月,并且为无条件担保,使合同双方的担保义务对等。 通用条件的条款中未明确规定业主必须向承包商提供支付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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