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关于做好200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detail.template.html 第153行发生错误: 区块未找到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建设局(建委),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4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4]30号)的要求,2004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6日、17日进行。为做好我省考试报名及考务组织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04年度全省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凡在广东省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为:2004年5月31日上午9时起至2004年6月11日上午12时止。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考生可登陆“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网站或“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进入我省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为:2004年6月11日。
1、省直报名点定于2004年6月7日至11日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或单位持规定的“报考材料”到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花园酒店东侧),电话:(020)83754260.
2、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决定后公布,但必须于2004年6月11日前完成报名工作。各市报名点配备1—3台能上网的电脑,为考生提供网上报名、预订考试用书等服务。
(三)报考条件见附件1
(四)网上报名两个步骤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2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代码 | ||
10月16日 | 上午 | 9:00—11:30 | 城市规划原理 | 1 |
下午 | 2:00—4:30 |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 2 | |
10月17日 | 上午 | 9:00—11:30 |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 3 |
下午 | 2:00—5:00 | 城市规划实务 | 4 |
(一)考试方式
1、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考试的周期为两年,即获取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是: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考生,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
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不实行滚动考试方式,其获取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是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的全部科目。
2、《城市规划实务》一科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三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填涂)。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擦、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存储功能)、比例尺。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回收,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考场设置
全省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点、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立分考点。详细地址将在考生的《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
(一)网上报名的考生不必前往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在考试前的7—20天,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
根据国家计委规定的收费标准,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为:客观题每科60元,主观题每科120元。各市报名点按每科留5元作为报名组织费用,其余上缴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华乐路办事处,帐号:44-037301040004136.
(三)培训事宜
培训工作及培训教材征订由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组织。
(四)报名材料时间要求
报名结束后,各市报名点整理报考材料,填写《200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6),将报名材料及汇总表一并于2004年6月11日前报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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