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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07监理工程师1月23至29报名

2006-12-04 10:46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关于2007年上半年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及报名工作安排
津人专职[2000]35

  一、考试日期、报考条件和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专业名称:监理工程师

  考试日期:5月12日-13日

  报名时间:2007年1月23日-29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www.tjkpzx.com

  二、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

  报名时报考人员请携带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参加执业(职业)资格考试的还需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证明。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1、报考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tjkpzx.com.有关事宜可通过上述网址查询,不须购买报名资料。

  2、报考人员按规定填写《考试申报表》,要认真准确填写报考的种类、级别、专业和科目,填写无误后,在表上加盖本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后,再按要求认真填涂《报名信息卡》(要特别注意表、卡填写一致)。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交近期同底片免冠一寸半照片三张(彩色、黑白均可),其中两张贴在《考试申报表》上,另一张背面写上单位、姓名备用(盖有印章的照片无效)。

  4、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交纳报名费和考务费,并由市人才考评中心发给《准考证领取凭证》。

  5、报考人员要注意保管好《准考证领取凭证》,以备按《准考证领取凭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领取凭证》领取《准考证》。

  四、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报考条件

  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津人专职[2000]35号)文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三年。

  (2)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以前(含1970年)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

  (2)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15年以上(含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

  3、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可以滚动);报考两科(免试两科)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

  4、考生应注意的事项及在应考时携带的物品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考试时给每位考生配发2张16开草稿纸,考后收回。其余三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

  5、考试收费标准

  报名费:每人4元;

  考务费:每科37元。

  五、考试应注意的问题及成绩的查询

  (一)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应注意的问题

  1、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但在报名时不能提供有关免试证书(证明)的考生,必须先报考全科,同时在报名表上申明相关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今后申请补办考试合格证书的依据。

  2、已申明相关情况的考生,如果考试成绩合格的,须在国家有关部门发布考试合格标准后一个月的时限之前,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提供有关免试证书(证明),办理补办考试合格证书手续。凡逾期提供免试证书(证明)的,不再给予补办证书。

  3、对没有在报考时申明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不再给予补办考试合格证书。

  (二)应考人员报名后需要重点注意的几个问题

  1、应考人员领取到《准考证》,首先必须核对《准考证》上打印的本人所报考专业名称、级别、科目是否正确无误,打印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是否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相一致。如有错误或不一致,请立即向市人才考评中心工作人员说明并查清原因,予以更正。然后,应熟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校名称、地址、考场号、座位号,最后要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场规则,持规定的证件物品按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驾驶机动车参加考试的考生注意,考点内和考点门口不允许停放车辆,请提前到考点校附近选好停车位置。

  2、应考人员切记无《准考证》不能进入考场的规定。因此,考生若在考试前遗失《准考证》,须持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并携带报名时的有关证件,及时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核准、补发。补发的《准考证》用原《准考证》号,并注明有“补发”字样(补发《准考证》收取工本费)。补证时间截止到考试前一天下午五点(公休日除外)。

  3、应考人员切忌进错考场或坐错座位。考生在进入考场前一定要先核对考场门标上的考场号与自己准考证上的考场号是否一致,进入考场后,再核对座位号是否与准考证上的相同。考点、考场、考号任何一项出现错误时,根据国家人事部考试规程规定,一律按违反考试纪律处理,考试成绩无效。

  (三)应考人员在执业资格考试中的档案号不能一人二个或多个

  目前国家开考的执业资格考试,绝大多数都采用考试成绩滚动管理,即在二年或几年之内成绩滚动合格有效,因此考试管理部门为首次参加某种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编制了一个唯一有效的用于历年成绩合成的档案号,以便用于考生历年考试成绩合成及考试成绩的查询。如果考生随意放弃、重新编制或填写错误,则会出现一人二个或多个档案号(在计算机管理系统中则视为二人或多人)。一旦发生这样的情况,将无法合成考生个人二年以上滚动考试成绩,即使考生各科目考试在规定滚动年限内全部合格,也不能取得合格证书。近几年,我们已收到不少考生在滚动考试累计合格后无法得到确认的查询申诉,如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药师、造价工程师等。经核查,结果都是一人持有二个或以上不同的档案号,成绩无法合成,导致不能发合格证书,影响执业资格的注册,耽误工作并造成经济上的损失。所以在这里再次提醒考生要高度重视档案号的准确填写,以免给个人带来不便。

  (四)应考人员报名时,需订购教材,怎样办理

  报名参加执(职)业资格考试的应考人员,如要订购教材,请报名时在业务主管部门指定的院校订购教材。需要监理工程师考试教材的考生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订购。

  (五)公布考试成绩的渠道

  市人才考评中心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考试结束两个月后通过以下方式公布成绩:

  网上查询:天津人事考试网

  电话查询:固定电话、联通用户、小灵通用户拨打:96888001(自动台)或96888222(人工台);移动用户拨打 :125902010(自动台)或125902012(人工台)

  短信查询:具体查询方法见准考证

  (六)如果对考试结果有疑问,查询解决的办法

  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核查登记时须填写《考试成绩核查登记表》,并交付查询费(每科十元)。具体查询办法是:

  (1)由国家统一评阅的试卷,市人才考评中心负责在规定期限内上报查询,待收到回复后及时向考生反馈;

  (2)由国家委托市人才考评中心组织评阅的试卷,中心在每种考试核查成绩截止日期(即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后的两周内,将核查结果向考生反馈。

  确因阅卷问题导致结果有误的,中心将负责更正考试结果及办理有关事宜。

  (七)考试结果公布后如何办理合格证书

  考试合格的应试人员,须按指定时间携带本人《准考证》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办理领取合格证书手续,并领取合格证书及《考试申报表》;凡滚动管理的执业资格考试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需办理单科合格证书手续并领取单科合格证书。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同合格证书一起发还给考生的《考试申报表》必须由考生交给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档案,不得销毁、丢失或自己保存。《考试申报表》丢失或损坏不再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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