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添加老师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监理工程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监理工程师答疑精华:2013关于合同形式的说法

2013-08-01 09:22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提问】

  6.关于合同形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法对合同形式的要求以要式为原则

  B.建设工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C.建设工程合同不能通过传真方式订立

  D.电子邮件不是合同的书面形式

  10.关于合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无效但仲裁条款可以有效

  B.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让合同生效

  11.甲是某材料供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制授权其可订立1000万元以下的合同,甲与某施工企业订立2000万元的合同,施工企业不知其超越权限,该合同的效力状态为( )

  A.不成立

  B.无效

  C.可撤销

  D.效力待定

  15.关于行使抗辨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行使抗辨权方仍然承认合同有效

  B.行使抗辨权是解除合同的必要条件

  C.行使抗辨权即表示合同一方终止履行本方义务

  D.行使抗辨权表明合同变更

  【回答】

  学员y5032930,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好,

  6、A

  10、A

  11、D

  15、A

  以上为参考答案,希望您密切关注网校,网校会尽快与授课老师共同为您给出权威答案。

  ★问题所属科目: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阅读排行

更多
课程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