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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复习要点:赔偿损失和定金

2013-08-05 10:25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提问】赔偿损失和定金能否同时使用?

  【回答】学员dtlwls,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好,合同法没有明确的指出,是否可以同时使用。您的这个问题,也是当前法律上一个有争议的话题。定金原则上讲,是为了双方能够顺利的履行合同。而赔偿损失是针对违约的后果的一种承担。两者应该是可以同时使用。但是合同法规定,赔偿的实际金额不能大于损失值。

  ★问题所属科目: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责任编辑:t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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