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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质量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的区别

2013-08-06 08:43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提问】重大质量事故的一级里面有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以上……而在特别重大事故里面有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及其以上……

  请问都是死亡30人以上怎么区分到底是属于哪种级别?考试如出题提干这样问,怎么判别??

  【回答】学员chencf111ab,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重大质量事故一级是指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以上。这儿指的死亡30人不是事故中一次性死亡人数,也包括在救助过程中又死亡的人数。

  而特别重大事故是指事故一发生就直接造成30人死亡及其以上的。这样就可以判断了吧!参见教材P124.

  ★问题所属科目: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质量控制

  责任编辑:t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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