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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的经济损失分别由谁承担

2013-08-06 11:56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提问】2.事件2中,发生的经济损失分别由谁承担?建安工程施工单位总共可获得费用补偿为多少?工程延期要求是否成立?

  2.事件2中,发生的经济损失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的是:建安工程施工单位采购的已运至现场待安装的设备修理费5.0万元;已通过工程验收的供水管爆裂修复费0.5万元;建设单位采购的已运至现场的水泥损失费3.5万元;停工期间必要的留守管理人员工资1.5万元;现场清理费0.3万元。

  建安工程施工单位总共可获得费用补偿为5.0万元+0.5万元+1.5万元+0.3万元=7.3万元。

  【回答】学员xxe1314,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的理解是正确的,建设单位采购的材料损失不能给施工单位,可由建设单位再次购买。

  ★问题所属科目: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责任编辑:t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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