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复习要点:设计变更
【提问】老师您好:由建设单位提出,由设计单位提出,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各有什么异同?
【回答】学员cuiwei1963,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知您具体指哪方面的异同?
其实他们最本质的就是提出的单位不同,由这个不同导致了他们处理程序上的不同。
因为这三方各自在施工中地位其实是不同的,所以他们提出变更的自主权就不同,所以处理不同。
其实您这里说的设计变更,完全可以参考教材P74关于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
承包单位提出的话,就先填写《工程变更单》给监理单位,然后监理单位去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进行沟通协调,确定后签发变更单,然后可以变更。
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先由设计单位将“设计变更通知”给建设单位,然后建设单位组织协商确定,确定之后,总监签发变更单,施工单位可以按照新图施工了。
建设单位要求的,那么建设单位首先将变更的要求通知设计单位,然后设计单位研究,确定后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再将这个结果让监理单位研究,或者会同其他单位共同研究,然后确定后总监签发变更单,施工单位按新图施工。
不同点是:前面的程序不同,最开始提出的变更交给哪家单位不同,中间有些差异;
相同点是:最后都得有总监签发《工程变更单》,施工单位才能按照新图施工。
★问题所属科目: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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