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机构是否应对建筑垃圾清除进行计量
【提问】您好,2009年全国监理工程师中有一个是
某实行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定了甲施工单位,施工合同中约定: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由甲施工单位负责清除,其费用包干并在清除后一次性支付;甲施工单位将混凝土钻孔灌注桩分包给乙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甲施工单位共同考察确定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后,甲施工单位与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签订了混凝土供应合同。
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事件:
事件1:甲施工单位委托乙施工单位清除建筑垃圾,并通知项目监理机构对清除的建筑垃圾进行计量。因清除建筑垃圾的费用未包含在甲、乙施工单位签订的分包合同中,乙施工单位在清除完建筑垃圾后向甲施工单位提出费用补偿要求。随后,甲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付款申请,要求建设单位一次性支付建筑垃圾清除费用。
问题:
1.事件1 中,项目监理机构是否应对建筑垃圾清除进行计量?是否应对建筑垃圾清除费签署支付凭证?说明理由。
请您给我指导一下如何回答。
【回答】学员6012971,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费用包干的意思是费用固定,不管实际支出情况。所谓费用包干,就是给一个费用标准,超支部分由自己支付,节余部分自留。也就是“超支不补,节余自用”。
由于题干告诉是费用包干,不管工程量是多少,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固定,所以不用对建筑垃圾清除进行计量。
因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所以要签署支付凭证,1. 支付凭证相当于您在商场购物付款后得到的小票,让您明明白白消费,明明白白支付;
2. 当双方需要核对交易或发生纠纷时,《支付凭证》可以帮双方针对某笔交易方便、精确的进行查询等操作;
3. 《支付凭证》是双方消费和支付的有力佐证;您持此凭证可作为真实支付的凭据,可以验证真伪。
根据支付凭证的作用就可以看出一次性支付应该签署支付凭证,如果没有签署支付凭证,就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甲方对乙方的支付情况,双方出现纠纷的时候没有凭证。
上面是老师的做法,您可以参考,希望给您一些提示。
★问题所属科目: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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