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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监理工程师:工程延期的审批程序

2015-03-26 10:47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当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后,承包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即工程延期意向通知),以便于监理工程师尽早了解所发生的事件,及时作出一些减少延期损失的决定。

随后,承包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或监理工程师可能同意的合理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申述报告。监理工程师收到该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准确地确定出工程延期时间。

当延期事件具有持续性,应先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阶段性的详情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调查核实阶段性报告的基础上,尽快作出延长工期的临时决定。

待延期事件结束后,承包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的详情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复查详情报告的全部内容,然后确定该延期事件所需要的延期时间。

责任编辑: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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