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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设计合同履行管理

2015-03-30 14:46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一)合同的生效与设计期限

1、合同生效;

2、设计期限;

3、合同终止。

(二)发包人的责任

1、提供设计依据资料;

2、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

3、外部协调工作;

4、其他相关工作;

5、保护设计人的知识产权;

6、遵循合理设计周期的规律。

(三)设计人的责任

1、保证设计质量;

2、各设计阶段的工作任务;

3、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

4、配合施工的义务;

5、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

(四)支付管理

1、定金的支付;

2、合同价格;

3、设计费的支付与结算。

(五)设计工作内容的变更

设计合同的变更,通常指设计人承接工作范围和内容的改变。按照发生原因的不同,一般可能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设计人的工作;

2、委托任务范围内的设计变更;

3、委托其他设计单位完成的变更;

4、发包人原因的重大设计变更。

(六)违约责任

1、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2、设计人的违约责任;

3、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责任编辑: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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