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添加老师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监理工程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2015年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交货检验

2015-03-30 16:43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一)验收依据

按照合同的约定,供货方交付产品时,可以作为双方验收依据的资料包括:

(1)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

(2)供货方提供的发货单、计量单、装箱单及其他有关凭证;

(3)合同内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标准名称;

(4)产品合格证、检验单;

(5)图纸、样品或其他技术证明文件;

(6)双方当事人共同封存的样品。

(二)交货数量检验

1.供货方代运货物的到货检验

由供货方代运的货物,采购方在站场提货地点应与运输部门共同验货,以便发现灭失、短少、损坏等情况时,能及时分清责任。采购方接收后,运输部门不再负责。属于交运前出现的问题,由供货方负责;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运输部门负责。

2.现场交货的到货检验

(三)交货质量检验

1.质量责任;

2.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3.验收方法;

4.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责任编辑:lala

阅读排行

更多
课程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