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委托监理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监理合同是委托合同的一种,除具有委托合同的共同特点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1)监理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是具有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也可以成为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必须是具有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落实投资计划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作为受托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并且所承担的工程监理业务应与企业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相符合。
(2)监理合同委托的工作内容必须符合工程项目建设程序,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3)委托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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