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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企业与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实施细则编写依据和要求

2015-04-01 15:40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监理实施细则是在监理规划的基础上,当落实了各专业监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针对工程具体情况制定出更具实施性和操作性的业务文件,其作用是具体指导监理业务的实施。

(一)监理实施细则编写依据

(1)已批准的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2)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4)还可融入工程监理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经认证发布的质量体系。

(二)监理实施细则编写要求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工程,以及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可随工程进展编制,但应在相应工程开始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完成,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监理实施细则应满足以下三方面要求:

1.内容全面

监理工作包括“三控两管一协调”与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监理实施细则作为指导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应涵盖这些内容。

2.针对性强

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关依据的基础上,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建设条件、环境、技术、设计、功能等进行编制,确保监理实施细则的针对性。

3.可操作性强

监理实施细则应有可行的操作方法、措施,详细、明确的控制目标值和全面的监理工作计划。

责任编辑: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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