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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委托方式:建设单位委托多家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

2015-04-01 14:58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优点: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对象相对单一,便于管理;

缺点:监理工作被肢解,各监理单位各负其责,缺少一个对建设工程进行总体规划与协调控制的工程监理单位。

在某些大、中型工程监理实践中,建设单位首先委托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单位”,再由建设单位与“总监理工程师单位”共同选择几家监理单位分别承担不同合同段监理任务。由“总监理工程师单位”负责协调、管理各监理单位工作,从而减轻建设单位的管理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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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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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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