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建设工程三大目标的确定与分解
控制建设工程三大目标,需要综合考虑建设工程项三大目标之间相互关系,在分析论证基础上明确建设工程项目质量、造价、进度总目标;需要从不同角度将建设工程总目标分解成若干分目标、子目标及可执行目标,从而形成“自上而下层层展开、自下而上层层保证”的目标体系,为建设工程三大目标动态控制奠定基础。
1.建设工程总目标的分析论证
确定建设工程总目标,需要根据建设工程投资方及利益相关者需求,并结合建设工程本身及所处环境特点进行综合论证。
分析论证建设工程总目标,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目标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在建设工程目标系统中,质量目标通常采用定性分析方法,而造价、进度目标可采用定量分析方法。
对于某一建设工程而言,采用不同的质量标准,会有不同的工程造价和工期,需要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论证建设工程三大目标。
(3)不同建设工程三大目标可具有不同的优先等级。
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三大目标的优先顺序并非固定不变。由于每一建设工程的建设背景、复杂程度、投资方及利益相关者需求等不同,决定了三大目标的重要性顺序不同。
2.建设工程总目标的逐级分解
为了有效地控制建设工程三大目标,需要逐级分解建设工程总目标,按工程参建单位、工程项目组成和时间进展等制定分目标、子目标及可执行目标,形成建设工程目标体系。
在建设工程目标体系中,各级目标之间相互联系,上一级目标控制下一级目标,下一级目标保证上一级目标的实现,最终保证建设工程总目标的实现。